法治网评:亵渎历史者必将受到严惩

来源:法治网时间:2021-12-29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的一位老师,在国家公祭日期间,公然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的事情被曝光之后,引起网友关注。这位老师被学校开除,虽然有一部分人觉得这样的惩罚还不够,但是事情基本上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不过这件事情也远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这位女教师因不当言论被开除后,曝光者遭“质疑”,评论两极分化。一些人认为他“有心计”,也有人给他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骚扰、辱骂,一些不理智的人,还将他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

这种舆论反转背后的事情究竟如何暂且不论。仅从大家对曝光视频强烈反应的态度中,能看出更多的人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正视历史、铭记历史、不可妄议历史。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段苦难深重的历史,已经镌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构成了民族共同的记忆。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都必然受到法律严惩。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历史不容亵渎,个体行为应当有度。必须清楚,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近年来,一些乱象频频发生,比如就有人在国家公祭日穿和服逛街等,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爱国主义教育亟待加强。要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绝不做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的事情。

铭记历史,知古鉴今。“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近年来,对历史的深刻反思,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中华儿女传承历史记忆的自觉追求,必须铭记山河破碎的血泪、生灵涂炭的悲剧、满目疮痍的痛楚,携手同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编辑:【朱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