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疯狂的盲盒”别只有消协发声

来源:东方网时间:2022-02-10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盲盒消费存在销售临期甚至过期商品、销售活体动物等问题,建议划定盲盒经营红线,对于低龄儿童、特殊商品、特殊领域禁止盲盒营销。对于盲盒价格、销售方式、概率表述等作出明确规制,对于违法销售、暗箱操作、不当诱导、天价炒作、逃避责任等行为严厉打击,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8日《工人日报》)

中消协此番指出,消费者反映的盲盒消费六大问题有:利用盲盒销售临期商品甚至过期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利用盲盒诱导消费,如餐饮企业与盲盒销售商联合推出“联名款盲盒套餐”,诱导消费者超额消费,获取限量款盲盒,造成粮食浪费;利用盲盒销售活体动物;一些商家拒不承担盲盒商品的售后责任;以珍藏、稀有、限量等名义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盲盒概率不透明,存在私拆后再售卖(二次销售)等弄虚作假情形。

其实,在2021年1月26日,中消协就在其官网发布消费警示,直指盲盒市场存在四大主要问题:商家过度营销,消费者易中套“上瘾”;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到手货品与宣传不符;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时有出现;消费纠纷难以解决,售后服务亟待改善。就在前不久,中消协还点名批评了某餐饮企业与盲盒销售商联合推出的“联名款盲盒套餐”,称其诱导并纵容消费者不理性超量购买食品套餐,造成无谓的食品浪费,有悖公序良俗和法律精神,应当抵制。

问题的关键是,中消协一次次发声,能产生多大约束和震慑力?能遏制盲盒营销的疯狂与盲盒消费的无序吗?事实证明并不能够。中消协只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它虽可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但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消费者的意见,提出自己的建议;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公开曝光和公益诉讼这两大“法宝”,但缺少配套制度支撑,其“法宝”也就无用武之地,其作用也就难以彰显。

正因此,在《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中消协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立法规制,划定盲盒经营红线。前不久,《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出台,其中包括: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不得开展天价炒作、过度营销、饥饿营销;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等等。这是全国省级层面推出的首份盲盒经营合规指引。全国层面类似制度应早日出台,让盲盒回归原本的娱乐属性及合理的商品属性。

编辑:【朱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