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丈夫去世老伴取6万元存款遭拒”的新闻,将河南一邮储银行推向舆论中心。涉事银行负责人回应媒体记者称,并不是银行故意不给钱,而是继承遗产超过1万元,需要司法公证。法院判决给付,也是一种合法的程序,希望广大网民不要误解。
因李爹爹生前看病及死亡办理丧事,老伴刘婆婆支出很大一部分资金,办理完丈夫的丧事后,72岁的刘婆婆持5张存折到邮储银行所属营业所支取存款,没想到因为手续不完善而未果。很多人对此不理解,认为老伴拿着已故丈夫的存单去银行取款天经地义,银行没有理由拒绝。不少网友甚至觉得,尽管几经波折,刘婆婆最终成功取款,但是在这一事件中银行的做法多少有点不近人情。
丈夫去世老伴取款遭拒,邮储银行的做法到底对不对,是否有故意刁难客户的嫌疑?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仅凭自己的想象去“合理推测”,关键要看银行拒绝为刘婆婆提供取款服务是否有足够的依据。
去年2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继承存款遗产的,符合条件的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不再须经公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上调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按照这个规定,刘婆婆作为老伴的继承人,一次性提取金额6万元显然已经超过无需公证的上限,银行不予办理显然并不存在过错。
刘婆婆几经波折终于如愿以偿,事情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是前前后后花掉一年左右的时间才从银行取回已故丈夫的存款,所以这件事似乎还有捋一捋的必要。因为没有提供相应的材料,银行当初拒绝为刘婆婆办理取款业务,在程序上的确没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的服务没有进一步优化的必要。如果程序简单一些、环节减少一些,刘婆婆也不至于奔波一年才取回已故丈夫的存款。
作为金融机构,银行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常常需要用必备的程序来保障资金的安全、维护储户的利益,这些都能被常人所理解。但是程序并不是越多越好、规定也不是越细越好,只要能保证工作不出差错,何必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不少人可能还记得这样一条新闻,2020年在湖北广水县,一位行动不便的94岁老奶奶为了激活自己的社保卡,被家人抬到银行去进行人脸识别,这是为客户服务还是让客户遭罪?
这几年,有的银行一味强调工作程序,结果给客户办理业务带来了种种不便,因而广遭社会诟病。我们可以理解银行工作的难处和所要面临的风险,工作谨慎一些并不是坏事,但是作为金融服务机构,银行不能总是机械或教条地执行规定,一些冗杂的程序完全可以适当简化,要善于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方便储户办理业务之间找到平衡点,在服务客户时多一些暖心之举。(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