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2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引发了舆论热议。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在攀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划了“丽水陈国”4个字。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引发了其他游客的批评。现场视频很快在网络传播,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或许是受孙悟空在如来佛祖的手指上写下“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的影响,很多人外出游玩时就忍不住要“xxx到此一游”一番。这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不仅增添了清理工作的负担,更有可能导致文物被破坏乃至难以修复,令景区头痛不已。
乱涂乱画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虽然诟病已久,但由于种种因素限制,依然防不胜防。很多人一旦“触景生情”,就会见缝插针地“泼墨挥毫”。两年前,媒体曝光位于北京天坛公园成贞门东侧的老坛墙上,不少游人乱刻乱画,甚至个别游客连续三年在墙砖上刻下“到此一游”。
令人尴尬的是,尽管不文明旅游行为屡屡受到强烈抨击,但只要别太出格,即便被抓了“现行”,这样的“一时冲动”也大多只是“教育”了事,很多人依然“前赴后继”。而这一次,陈某无疑踢到了铁板。
金顶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专业机构鉴定,此举造成文物“部分破损”,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和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被告陈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并带来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庭本着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原则,依法对陈某进行了判决。在庭审现场,被告也多次表达了道歉和悔意。刻划4个字赔偿12万,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但对于一些每到一地就要写下“到此一游”的人,可能并不见得能起多大的震慑效果。他们或者心怀侥幸,或者觉得只要把握一下“度”,别在“重要文物”上动手就可以了。
殊不知,刻画涂鸦之类的不文明行为,情节固然有轻重之别,但性质却如出一辙,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旅游“黑名单”制度。如果涉嫌破坏损毁文物,可以依照《文物保护法》和《刑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刻划4个字赔偿12万,法院的判决已经足以让不文明之人付出了“疼到肉”的代价,彰显了法律护航生态文明的力度和决心。文明旅游,本是常识和底线要求,但有些人却陋习难改。一方面,对于这样的陋习应该切实提高其不文明的成本,发现一起严肃依法惩处一起,以儆效尤;另一方面,游客应当提高自身素质,用道德文明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法治文明与道德文明一起构筑起文明的力量,才能让不文明陋习无处遁形。
世界自然遗产不容“太岁”头上动土,其它地方也不能任性刻画涂鸦。文明出游,别再动不动“到此一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