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将他人电影、电视剧等作品“切条”成短视频使用或传播;擅自上传使用他人歌曲录制的短视频并传播……近年来,随着网络短视频爆发式增长,“剪刀手”“搬运工”未经许可,擅自搬运、剪辑、传播,短视频侵权行为频发。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短视频侵权打击力度,斩断侵权“黑手”。
缺乏原创的能力,却让有些人更加信奉“拿来主义”。通过将影视剧进行剪辑,再配上相应的解说,于是产生了许多短小精致的影视短视频。在短视频时代,人们没有太多时间观看冗长的电视剧集,这样的短视频可谓是“恰到好处”。于是,越来越多的精致短视频纷纷出圈,不少人从中收获了流量、发现了财富。
但是,未经影视方许可,随意剪辑他人影视作品,这种行为本身就属于侵权。短视频短小精悍、内容多元,创作门槛低、传播速度快,被剪辑后的影视剧能够快速传播,但也给出品方造成了不少的损失。《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原创短视频、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作品及重点影视综作品的片段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如此庞大的点击量背后,提醒我们要及时对短视频平台里的剪辑视频进行适当纠偏,才能防止这些剪辑的影视剧越走越偏。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电视剧本身并没有多大的热度,却在“剪刀手”的剪辑之后,反而在短视频平台里带来了一波的热度。一些影视剧出品方虽然反感“剪刀手”的随意剪辑,却也不得不依靠短视频来给自己的作品带来关注度。因此,治理“剪刀手”的侵权行为,需要做到疏堵结合,才能真正形成共赢的局面。
一方面,要加大对短视频平台里侵权视频的整治力度,追究相关“剪刀手”的责任,以此守护出品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畅通出品方和剪辑者的联系渠道,加快构建相关合理合法的剪辑模式,在取得出品方授权的前提下,给予这些合法剪辑视频更多发展空间。其实,将冗长的影视剧剪辑成短视频,应该是一个很好发展的方向,不能一棒子打死,而应该合理利用。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让剪辑者和出品方都能从中获得利益,这才是最佳的方案。
短视频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多的机会,抓住这些机会,有可能为影视剧发展创造更加广阔的未来。在加大相关版权保护的同时,探讨出一条合作共赢的道路,确保短视频不会逾越边界,这正是我们所期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