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校园监控接入报警平台、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化管理……7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
近年来,随着社会学校家庭对“防溺水”宣传的重视,对于适龄人群来说,宣传工作可以说已经做到了全覆盖,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仍然不时有孩子溺水事故发生。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万多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
每一个孩子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防溺水”必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对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家访,督促学生监护人加强防溺水监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
草案修改稿在立足“防”的同时,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现了“防溺水”新思路。
“防”到位了,可以阻止相当一部分溺水事故的发生。但是,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心智还不够成熟,自制力不够,加上少数人对于溺水危险认识不足,并且越是禁止越是让人“心向往之”,总有一部分人还是会想方设法,偷偷下河游泳等,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
“防溺水”在做好“防”的同时,还要做好“疏”的工作。为孩子们提供安全的游泳场所和环境,让孩子学会游泳、掌握急救常识是减少溺水事故的好办法。去年底,江西省提出从2022年开始启动游泳教育试点,到2027年,全省中小学全面开展游泳教育。今年,海南省将游泳列入了中考选考科目。现在安徽省拟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以此来引导学校和家庭重视孩子的游泳教育,提高游泳技能,对于防溺水是“疏”的重要环节。
游泳既是一种强身健体的锻炼方式,更是一项急救技能,应积极引导孩子掌握。当然,学会游泳,不代表可以放任孩子肆意下河游泳,“防”还是不能少。在坚持现有“防溺水”各项措施情况下,并且在家长的陪伴下,去游泳馆等安全场所游泳,释放孩子的天性,“防疏并重”不失为一种“防溺水”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