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网络盲盒”沦为“网坑盲盒”

来源:廖卫芳时间:2022-09-08

网络盲盒靠谱吗?《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网络盲盒中充斥着虚假宣传,“19.9元用上华为手机”“9.9元搏一搏”“开盒必中苹果产品”……商家用这些话术诱导用户消费,可用户花几十元乃至数千元购买的盲盒,打开后可能只是一个挖耳勺。此外,抽奖概率不靠谱、抽中奖品不发货、价值不符、货不对板不能退款等情况也被诸多消费者吐槽。

眼下,盲盒销售已成为一种消费新模式,不仅提升了消费热情,而且也拉动了消费经济。但近年来,在“万物皆可盲盒”的现实下,盲盒销售也存有诸多“消费陷阱”,让消费者屡屡被收割“智商税”,因而,“盲盒销售”一直饱受消费者的诟病。

以“网络盲盒”为例。据报道,一些网络电商往往以“低价”“捡漏”“保底”“中奖率100%”等为噱头销售盲盒类商品,但很多消费者花了大价钱购买各种盲盒,结果却一无所获,致使“网络盲盒”沦为了“网坑盲盒”。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欺诈行为。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盲盒零概率中大奖却宣称能够获大奖的宣传行为涉嫌欺诈。同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有以下情形,如所设奖项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等。而且,若商家暗箱操作或系统真实中奖率远低于商家公布中奖率,涉及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还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可见,“网络盲盒”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因此,笔者以为,要防范“网络盲盒”沦为“网坑盲盒”,还需“合力打击”。首先,平台要“严把关”。相关平台应做到守土有责,对“网络盲盒”的营销广告、奖项设置等要严把审核关和准入关,对打着“网络盲盒”幌子“专坑”消费者的不法行为,要坚决叫停并下架,绝不让其轻易混入平台,坑骗广大消费者。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监管部门应联合立法部门针对盲盒营销的新业态,通过修法、出台相关细则、法律解释等方式,参照对有奖销售行为的监管规则,尽快制定盲盒营销监管规则,明确盲盒营销的适用范围、方式类型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划出盲盒营销的底线,拉出盲盒营销的正、负面清单,明确经营者违法营销的法律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一旦发现存有“网坑盲盒”行为,就应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机制,进行严惩重处,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

其三,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面对“网络盲盒”,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学会理性消费,不要被电商的一些虚假营销术蒙蔽双眼,而掉入“消费陷阱”。同时,一旦遭遇“网坑盲盒”,消费者应积极大胆地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而助长无良电商继续以“网络盲盒”之名,行“网坑盲盒”之实,坑骗广大消费者。

笔者相信,只要平台严把关,监管严处罚,再辅以消费者擦亮眼睛,就一定能合力打击网络盲盒成“网坑盲盒”的消费欺诈行为,达到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规范网络盲盒销售的目的,从而给“网络盲盒”营造一个透明、健康、良性的消费环境。


编辑:【鲁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