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薛涛咋个成了茶楼、餐馆的名字,有些不妥。”近日,有成都市民在街头看到打着“薛涛茶楼”“薛涛鱼鲜馆”“李白滇臊子米线”等招牌的店铺后反映,认为把历史名人的名字用于餐饮店名,太过随意。在全国各地,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抢注了商标,仅与“李白”相关商标申请,就检索出共1258件。历史名人姓名是否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使用范围有什么规范?是否侵权?
目前,法律并未明文禁止历史名人姓名用作商标注册,所以商家抢注、使用历史名人商标,并未违法。但如今,历史名人商标存在被恶意抢注、随意滥用的情况,有些商标用途与人物不合拍,比如“屈原”沦为猪饲料、“汉高祖”沦为糕点等,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历史名人的形象,产生不良文化影响。因此,对于历史名人商标的注册申请行为,监管部门需要严格把好审核关,防范历史名人商标被恶意抢注、滥用。
商标是企业的品牌标志,既起到宣传推广、保护商品的作用,也是企业的脸面形象,具有直接的商业利益关系,可一旦商标使用不当,或者遭到侵权,就会损害到商家切身利益,所以需要慎重注册、妥善维护。商家抢注历史名人商标,主要也是基于商业利益考虑,可以借助历史名人的名气,实现低成本市场推广,快速树立品牌形象,抢占市场地盘等,所以知名度越大的历史名人,也最容易遭到商家抢注。
比如,“明朝一哥”王阳明遭商标抢注超500次,其中广东某公司一次性申请了45个类别的全类“阳明古郡”商标,还申请了10多个类别的“阳明印象”商标。与“李白”相关商标申请,检索出共1258件。可见,这些大量抢注历史名人商标的行为,并非都具有合理性,存在恶意抢注、圈占资源等违规情况,应依法予以驳回。而且,部分历史名人商标在注册后,出现了不当使用,损害名人形象的情况,也应予以制止。
历史名人是宝贵的传统文化资源,具有稀缺性和公共性,在大众认识里,每一位历史名人都有独特之处,这是人物性格、文化素养、历史地位、社会贡献等综合性因素所决定的。因此,在对历史名人进行商业性开发时,需要遵循适度有限、合理使用的原则,不可毫无顾忌的滥用,以免造成历史名人的形象和名誉被损害,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因此,针对历史名人商标的注册使用,可将其纳入公共资源,采取统一注册、授权使用、有序管理、合理开发的方案。比如,“李白”商标可以依据李白的历史“人设”,限制其使用范围,不得用于无关领域,禁止有损害李白形象的商业用途等,从而更好地维护“李白”商标。对所收取的授权费用,除了用于日常管理外,应将主要部分用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以达到以历史名人养传统文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