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吹牛”被罚2万元:近日,宁波市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泗门分局利用直播抓拍手段,查处了一起通过直播间演示化妆品保证性功效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11月4日《宁波晚报》)
近年来“直播带货”非接触式消费行业兴起,丰富的选品、沉浸式的消费体验,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购物感受。与此同时,直播过程中虚假夸大营销、套路促销、流量造假、虚构交易等违法乱象也层出不穷,与普通宣传不同,直播一旦结束,证据难以留存,不仅给消费维权带来困难,更是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就像报道里提及的这个“直播间吹牛”的“直播带货”一样,其主要售卖两款化妆品。2022年8月1日上午,当事人王某在销售一款面膜产品时,在直播间声称“脸上有晒的黄褐的,有红丝丝敏敏肌的,把这一罐用完都能看到一个明显的效果……”并在介绍产品中,拿出手机展示所谓的之前客户使用前后差异对比照片。经核实,当事人在直播过程中,通过实物介绍和演示,对所售化妆品的功效使用了保证性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增强宣传效果,吸引客户下单,提高销量,对于产品真实功效不能提供相关权威证据,其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其实,“直播间里吹牛皮”是一种现象,一些主播们为了获得更好的销量,牛皮吹得震天响,夸大产品功效,甚至无中生有地美化产品,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
“直播吹牛”缘何如此没有底线?主要原因就在于消费者的后续维权很困难。因为直播时候说的什么话,许的什么诺,是查无痕迹的,留不下什么证据。值得一提的是,这起“直播吹牛”案件的查处,借助了现代科技,执法人员利用直播抓拍手段留存了证据,成为了“呈堂证供”,让“直播吹牛”者哑口无言。
“直播吹牛”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对于“直播吹牛”这种现象还需要监管部门多采用科技手段实时监控,留存证据,消费者也可以借鉴这种办法,采取“手机录屏”的方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