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高音喇叭太响、楼下广场舞噪声扰民、楼上住户弹琴弹到很晚……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成为困扰不少居民的热点问题。今年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相较于以前的法律,新法确立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总要求,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日常生活中,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常会产生一些噪声,让不少人深感困扰。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甚至是冲突,以及更为严重的后果,都是时有发生。正因如此,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就接连出台。然而,噪声问题似乎依旧是一个痼疾。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没有将“治”落在实处,应该是一个关键。
现实生活中,谁都清楚,“治噪”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比如,难以取证。毕竟,声音不容易“留存”,因此,即使及时报警,也无法抓取现行。更何况,有些扰民的噪声,发生的时段,也让执法部门难以应对,除非是24小时值班,因为,一些噪声,尤其是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往往不是发生在正常工作时段。
在处理社会生活噪声纠纷时,真正进入案件处罚的很少。群众噪声投诉大部分在夜间,民警第一时间出警,没有噪声检测设备,无法现场检测噪声值。相应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噪音扰民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是,因为面对的扰民者是大爷大妈,也往往不了了之。
治“噪”确实很难,然而,治“噪”之难,也就显其可贵。相反,一味强调噪音难治,其实也未必属实。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中高考期间,可谓令行“噪”止。这固然存在着群众基础,而执法部门的宣传与落实,尤其是加大巡查力度,则是更为关键的因素。治“噪”确实很难,而安静也是更多民众日常生活的刚需,因而,治“噪”之难,也就是因其“难”而更显可贵。如果我们能够抓住一些典型案例,依法惩戒,至少能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以此为基础,堵与疏并生,我们完全能够获得一份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