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卖西瓜时用“8424西瓜比老婆熟、比情人甜、比小三更有味”作为促销宣传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近日,上海望里实业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证,今年7月20日起,上海望里实业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水果摊位处,使用“8424西瓜比老婆熟、比情人甜、比小三更有味”的宣传语来进行西瓜促销宣传。
现代社会,广告的作用自是不言而喻。无论是厂家、商家,还是消费者,其实都离不开广告。对于广大民众而言,虽然广告有时让人心烦,但是,正如许多网友调侃的那样,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如果你从未在广告中见过,心里还真是没有底。也正因为如此,更有人强调,我们所生存的社会,是由阳光、空气、水与广告组成的。
广告有着如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因而,“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已经越来越不太适应社会的发展。事实上,许多年前,我们就已经非常重视广告。“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就是广告,而“三碗不过岗”更是技术含量相当高的广告用语。而今天,我们更是越来越重视广告,以至于业界内流行这样一句话:“拍得你跟广告那样美!”
在此背景之下,想方设法让广告更能赏心悦目,入脑入心,也就成为广告界特别关注的问题。应该说,这方面许多广告确实是别具匠心,如“时间因我而存在”“世界触手可及”等,不仅朗朗上口,更是含义隽永,耐人寻味。然而,有些广告则是剑走偏锋,屡屡突破道德底线,将西瓜说成是“比老婆熟、比情人甜、比小三更有味”就是一个典型。这样的广告用语,除了挑逗刺激,没有任何美感,更为糟糕的是,它还在极尽所能地破坏颠覆公序良俗。令人遗憾的是,类似这样突破道德底线,破坏公序良俗的广告用语,竟然是时时见诸报道。之所以如此,除了是因为一些广告制作者缺乏必要的匠心,只好玩弄一些旁门左道,也在于,这样的“剑走偏锋”,可能也存在着“跟风效应”。
对此,职能部门必须果断亮剑,依法惩戒。一些不良商家在广告中“剑走偏锋”,无疑是想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如此依法惩戒,使得得不偿失,甚至是所失远远地大于所得,那么,他们也必然会长些记忆。同时,这也需要得到广大市民的配合与支持,面对这样的恶俗商家,我们要敬而远之。唯其多管齐下,类似的恶俗广告,才会因为得不偿失而与我们渐行渐远,不再污染我们的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