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重庆、安徽等地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允许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无症状和轻症干部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上班。与之相呼应,多家医院也发出倡议,鼓励无症状或轻症坚守岗位。(12月20日极目新闻)
倡导无症状和轻症可上班可能出乎不少人的意料。也许有的人会问,“阳了”难道不应该在家休息,直到抗原转阴后再返回岗位吗?实事求是地说,虽然居家隔离自有其好处,但放眼现实,不同职业、不同行业的工作者,出于多种原因返岗的迫切性也各有不同,尤其对一些特定行业的正常运转很有必要。以医院为例,当前,各级医院承压大,不少医护人员同时感染造成减员,有的医生和护士轻症不下火线,也有的休息两天一退烧就返岗。
从此角度看,倡导无症状和轻症可上班是顺应变化的务实之举。一方面考虑到近日来抗原试剂盒“一盒难求”,若让他们不上班,就得明确他们是否被感染,这样抗原试剂盒的需求量就会大增。而实际上,感染或不感染,区别不大,做检测的必要性降低,抗原试剂盒的需求也会减少。另一方面从身体状态来看,他们虽然染上了病毒,但从目前多种渠道综合来看,没有出现症状或者症状轻微,也完全能够胜任工作。一个“可”字点亮了他们返岗的绿灯,一个“可”字,也释放出勇毅担当、共克时艰的信号,潜移默化地转变着人们对新冠病毒的态度。
试想,倘若有某个单位某个部门出现了集体“中招”,那办事的群众怎么办?造成的损失谁来填补?只有允许“轻症可上班”,让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运转起来,才能让正常社会经济生活保持健康,让人们更快从疫情中走出来。虽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由此可以看出,坚持上班的这部分职工若要求居家隔离,理据充分、无可厚非。但他们感染出现无症状和轻症之后仍然坚持上班,可谓是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的无私举措。
当然,也须清醒地认识到,可上班不是“应上班”和“要上班”,不能随意延伸为大范围的强制返岗。无症状和轻症上班是职工的权利而非责任,应由职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带病上班”的价值取向不值得鼓励,眼下的“轻症可上班”是结合岗位需要的应急之举。可以预见,随着未来病毒的致病性大概率不断减弱,或许人们将对“带阳上班”见怪不怪,但现阶段控制感染率增长仍是一项工作重点。对此,用工单位不能故意曲解这一政策,把可上班和可居家隔离的“两可”选择当作硬性规定。劳动监察部门也要强化监管,确保政策不变形走样,避免职工正当权利无形中受到损害。
同时,既然这些职工选择了上班是顾全大局之举,那么,让感染者处于相对隔离的环境当中工作,对确有需要带病返岗的工作人员,在他们上班期间,单位就得做好相应保障。“做好防护”是他们正常上班的前提条件,从安全防护到健康监测、服务保障都不容忽略,让这些职工获得基本的药品、诊疗,是职工应该得到的基本劳动保障。让更多人观念上认可、行动上赞成“轻症上班”,还需把细节考虑周全,计划制定长远。
我们已与新冠病毒斗争了三年,当前,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新阶段,我们对防疫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单纯的“谈阳色变”,既不符合当前主要毒株的客观特征,也无助于找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间最适合的平衡点。加强心理建设,从心理上适应防疫新要求,及时转变思想观念,看懂更多这一系列相关举措背后的信号意义,这是既保生命、保安全,也是保经济、保民生,勇敢朝着向往中的烟火人气迈出的坚定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