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嘴里说着“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接过螃蟹腿,放进嘴里说“香”。这个画面出自近日流行于某短视频平台的一条视频。加上轻松的配乐、搞笑的表情,这条“萌娃搞笑视频”登上热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短视频平台流行的晒娃,从晒聪明可爱逐渐变成晒“虐心瞬间”了,而这些虐心瞬间多半是家长自己“创造”的。这些网上流传较广的虐心视频,一类是让孩子害怕,即给孩子设置一些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挑战,看他们害怕露怯,然后拍摄他们的窘态;比如有父母拍摄孩子站在玻璃栈道上,因恐高被吓得哇哇大哭,不停地伸手寻求帮助,但家长在一旁无动于衷,专注于拍摄孩子的窘态,随后传到网上;一类是让孩子难受,故意在孩子面前展示能够让他们生气难受的事,直到他们情绪崩溃;再一类则是和孩子吵架,当亲子矛盾爆发时,家长想的不是安抚孩子、解决问题,而是把镜头对准孩子,拍下他们声泪俱下、号啕大哭的样子。有家长解释称,自己拍摄视频并无恶意,只是觉得好玩,单纯分享出来让大家也乐呵乐呵。是的,家长当然“并无恶意”,但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吗?如此的消遣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什么好处?
究其原因,一些家长没有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未能充分尊重儿童的人格和尊严,他们中多数缺乏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在家庭生活中常以捉弄戏耍孩子为乐,并以分享亲子生活的形式发布到网络平台,目的往往是为了迎合网民们低级的娱乐趣味或是博观众一笑;还有一些家长拍摄此类视频具有明显的营利倾向。有媒体披露,当前,通过拍摄儿童主题的视频吸引流量,制造网红并开展商业活动,已经成为一套成熟的商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一方面家长可获得打赏或商业代言等方面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亦可为儿童本人带来聚光灯式的明星效应,这对于一些家庭而言无疑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拍短视频恶意消遣孩子,使不得!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职责,要求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求父母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采取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短视频平台应当依法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视频广泛传播;立法机关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信息和隐私的网络保护,对儿童参与网络直播等其他形式商业活动予以特别规范和保护。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家庭生活中做到依法带娃,做合格的父母。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帮助家长养成正确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公安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根据情况予以训诫,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长需要在家庭教育法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背景下,充分学习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积极化解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与矛盾,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施加影响,为儿童健康成长系好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