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群里骂邻居被处罚,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来源:中安在线时间:2023-02-1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小区业主群里的邻居们凑在一起,太“近”了免不了有“摩擦”,一旦情绪上头发表过激言论,还有可能侵犯他人名誉。程某与周某系北京通州某小区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的邻居,因发生纠纷,周某兄弟二人先后在微信群内对程某进行了带有性暗示的言语攻击和侮辱。近日,法院判令周某兄弟二人连续3天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致歉声明,向程某公开赔礼道歉。

互联网时代,有些人在网络上喜欢放飞自我,口无遮拦,在群里一言不合就开骂,享受所谓的“网络自由”。周某所在的小区业主群内成员多达139名,周某兄弟二人先后在微信群中针对程某发送的内容,存在低俗不文明、不尊重女性并带有侮辱性含义,显然对程某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损害。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络背后的主体却是实实在在的。如今,微信群聊已成为人们的重要交往方式。

在微信群辱骂他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传播力度大、公共影响较广的网络空间,应当遵守道德规范,依法规范言行举止,使用文明语言进行沟通交流,切不可为逞一时口舌之快,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突破法律底线,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不仅仅是微信群,在网络空间,我们都要做文明人,守住法律底线,文明上网用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编辑:【鲁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