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拍式慈善’、‘表演式慈善’等假慈善行为严重违背慈善本意,有的甚至涉嫌诈骗。有主播因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也有主播因此获刑。广大网友要提升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奉献爱心或寻求帮助,切勿掉入假慈善陷阱。”3月14日,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发出关于防范“假慈善、真行骗”违法活动的提示。(3月15日《澎湃新闻》)
近日,在某短视频平台,自媒体博主“云南波波”,发布了多条展示大凉山农村老人和孩子简陋生活环境的视频,网友看后直呼“太心酸”。但当地村民表示,其中的多条视频都是“导演”的。其中一条视频中,他“资助”一名老人3000元,但视频拍完后,又收回了2800元。事后,当事人童某对自己摆拍虚假视频并发布到互联网,以吸引增加粉丝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寻衅滋事,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
近年来,短视频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记录自己所见所闻的方式,但也有部分博主为了博眼球、蹭流量吸粉,通过拍摄卖惨、假慈善等虚假视频来吸引关注。更不乏个别短视频主播假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之名,骗取广大网友的同情和善款。“假慈善、真行骗”行为,既有失公德,更涉嫌违法。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慈善法》则专门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短视频追求流量,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前提条件是合法合规,不能罔顾事实,编造谎言。“假慈善、真行骗”,不仅直接损害公众的情感和经济利益,更会带来信任危机,戕害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民政部发出防范“假慈善、真行骗”违法活动的提示,很及时,很有必要。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必须行动起来,营造高压态势,对“假慈善、真行骗”坚决做到零容忍。
零容忍,一方面体现在违法必究,重典治乱。2016年9月,一段主播在大凉山搞假慈善的视频刷爆网络。事后,因犯网络诈骗罪,两名涉事主播分别获刑三年八个月、三年六个月。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内容,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营利的主播予以清空粉丝数量,关闭直播打赏权限,取消广告收益、流量分成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另一方面体现在源头治理,防微杜渐。日前,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督促网站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严格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对涉及慈善活动的账号加强名称信息审核、专业资质认证、信息内容审核等常态化管理,切实防范一些主播通过造谣、炒作、制造“悲情戏”等手段,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传播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