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我市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并伴有大风天气,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烧荒、烧粪。倡导文明祭祖,严禁在林区点香烛、上坟烧纸、燃放鞭炮。
二、加强巡护检查。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巡护检查,严防火种进入林区;进入林区人员要自觉接受检查,对防碍检查、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各责任单位、监护人要加强未成年人、学生和智障人员的监管,防止因野外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监管不力引发火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监护人责任。
四、坚持依法治火。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用火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森林防火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各项责任和防范措施,细化工作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组织全力扑救。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各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接到火情报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夏渡森林公园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举报,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值班报警电话如下:宣州区:3023407 郎溪县:7021201 广德县:6031119 宁国市:4011165 泾 县:5123669 绩溪县:8162773旌德县:860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