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市人大时间:2019-02-28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2019年1月15日在宣城召开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宣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宣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宣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编辑:【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