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安徽革命军事馆,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斗争和新中国国防事业建设发展的辉煌历史和巨大成就,打造新时代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社会各界群众和部队官兵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的红色殿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革命历史文物史料和藏品。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重点征集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安徽军民进行伟大斗争、伟大革命,以及新中国国防建设事业辉煌历史和巨大成就的重大历史事件、武装斗争、战役战斗、英模人物等相关的文物史料,揭露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列强侵华罪证。
(一)革命活动类。与安徽重大革命事件关联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刊图书、古本画册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
(二)军事作战类。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三)军史影像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安徽武装斗争的照片、胶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四)军事人物类。鸦片战争以来,与安徽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肖像和遗物等。
(五)荣誉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中国共产党领导安徽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
(六)革命生活类。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各个根据地、边区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战的农具等。
(七)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安徽国防建设重大事件的文件、通知、手稿、日记、照片、劳动工具、证件、录像带、录影带等。
二、征集方式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部队老首长、老同志及后代,驻皖部队官兵、民兵及离退休干部和家属踊跃捐赠革命军事文物或提供线索。
(一)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本馆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在展柜中永久具名。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二)有偿征集。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革命军事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适当予以经济补偿。
(三)限期寄存。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管理,革命军事馆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人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
(二)捐赠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详细的了解,并附文字说明。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安徽革命军事馆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陈列布展组
联系人:郭伟锋(18956019630,0551-65961197)
邮箱:27608839@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