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作为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意见》从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等七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主体责任 保证责任终身可追溯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但建筑业“大而不强”,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等问题严重制约影响了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提升工程质量的基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27日在住建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保证参建各方的责任终身可追溯,把责任转化为参建各方的内在动力。
“建筑的追责制一定要落实到个人。”易军说,此次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格。不论是设计、施工,还是监理,个人都要对工程负终身责任。
对于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易军说,过去对此没有明确要求,这次《意见》明晰了业主方、投资方的责任。“业主投资方必须清楚,一定要确保你投资的项目的质量安全,要对公众利益负责。”
保障权益 促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面,《意见》在加快培养建筑人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保护工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具体部署。
“五千多万农民工是建筑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必须惠及他们。”易军说。
《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300万,2025年达到1000万。
易军说,提高工人素质的基本条件是,先解决农民工的归属问题,降低其流动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工人技能水平。
他说,以前我国没有太多以农民工技能为主组建的专业公司,主要靠劳务企业。“这些劳务企业大多数是开票公司、皮包公司,所有班组要签合同都得通过劳务企业,必须打破这个壁垒。”
为此,要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使其成为工人的主要载体,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管理。在此基础上,推动实名制管理,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据住建部提供的数据,到2016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19.35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4.9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66%。建筑业还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
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快建筑业产业升级
《意见》提出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完善招标投标制度,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易军说,要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改革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缩小工程招投标范围,让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清除阻碍企业自由流动、公平竞争的各种市场壁垒。
此外,要不断健全市场机制,推行国际通行的最低价中标、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用经济的手段约束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同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守信得偿、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
易军说,要以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推动管理创新,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控制造价,提高工程建设组织效率化。
据介绍,下一步,住建部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试点先行、样板引路”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政策,稳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