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启动,尤其是2016年9月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三项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谋划并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目前改革综合效益日益显现。
这是记者当日从国土资源部召开的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德霖介绍,目前33个试点地区累计出台约500项具体制度措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共计278宗,总价款约50亿元。3个原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按新办法实施征地的共59宗、3.85万亩。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退出宅基地7万余户,面积约3.2万亩。
从统筹推进三项试点与其他改革看,目前,33个试点已全部纳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4个纳入农村改革试验区,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部列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还有不少试点地区纳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几类试点共同推进、相互配合,取得了很好的改革联动效应。
与此同时,随着三项试点的开展,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还稳步有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也将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
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0个左右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2月27日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出,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