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指出要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重塑和完善我国的住房制度,完善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是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和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
会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刘洪玉说,从过去的“购租并举”到现在的“租购并举”,体现了住房租赁市场在实现“住有所居”方面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会议还强调,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显现了较好的调控效果,当前市场出现了很多积极的变化,但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风险依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刘洪玉说。
刘洪玉认为,调控政策效果全部显现需要时间周期,不能根据市场的苗头和迹象频繁调整,否则容易导致过度调控,不利于形成良性的市场预期。此外,实行差别化调控才能使调控更加精准化和精细化,中央制定的调控政策才会更加具有地方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