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出炉——1年期、5年期以上LPR迎来“双降”:1年期LPR利率报4.05%,前值为4.15%;5年期以上LPR利率报4.75%,前值为4.80%。
在5年期LPR下行后,市场普遍关心房贷利率是否也会下降?对此,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日前表示,LPR下行基本上不影响个人房贷利率。房住不炒仍然是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主导方向,央行刚刚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银行可通过LPR加点方式确定个人房贷利率,基本保持原有水平。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证券日报》注意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多个省市出台了涉及房地产领域的政策,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值得关注的是,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是首个在疫情期间宣布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的城市。意见中明确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
“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从30%下调为20%,体现了对于首套购房的支持。实际上首付比例政策的调整,是很强的‘稳楼市’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付比例下调能够很好地刺激购房需求。预计3月份开始,类似政策还会逐渐释放,购房交易情况有望改善,这具有非常好的去库存和稳楼市导向。
2月23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差别化调控政策,促进该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对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出相关调整,包括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等。
严跃进认为,南宁公积金政策代表了当前二线城市的政策思路。南宁明确指出,政策出台的出发点是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南宁市房地产市场造成的影响,预计后续全国各地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会进一步放松,包括降低首付比例、扩大公积金贷款受众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而此类政策客观上也会刺激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除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外,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比例也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