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候马第一购物广场商业规划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8 07:08
山西候马第一购物广场商业规划 ● 核心概念阐述: ○ 核心一说明 以字面的含义及粗浅的理解,量贩店有与大卖场的含义类似,其实不然,量贩店不代表大卖场。以量贩的经营形态而言,是从百货公司的经营形态中逐渐衍生出来的,是以商品的价格为核心,而非以商品的销售数量为绝对的界线,以量贩独有的经营形态来更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 核心二说明 量贩即可视为蓝领店的概念。相对百货店而言,一般百货公司所面对的是所谓白领阶层,在贩卖优质品牌商品的同时在贩卖优质的服务和环境,商品的价格带是百货店基本定位和锁定目标消费者的基础,而商品的价格带又是通过品牌商品来表现的。量贩店其实亦包含了上述的基础,但作为商品价格带是商场定位的根本,其所贩卖的商品将更趋于低廉和平价,以“佐丹奴”“真维斯”等品牌为例,其就是标准的适合量贩店经营的品牌,因为其价格带基本锁定在200元以下的范围,商品的陈列以品种多,数量大来表现,而如“ESPRIT”等品牌即为标准的质贩型品牌,是针对中高收入的消费群体销售的,无论从陈列、销售模式、商品价格等均与上述品牌有绝对的区分。 针对本案位于侯马地区,就当地而言根本没有所谓的白领和蓝领的定位和概念,所以说量贩是本案商业和销售推广的最佳定义。 ○ 核心三说明 侯马房地产市场泡沫严重,在沿街商铺可以销售至15000元单价,二级市场可以将沿街商铺炒做到20000元单价的情况下,平均租金仅支持2-5元/平方米/天,租赁市场和投资市场比例严重失调,且商铺售价几乎高于普通住宅楼盘单价的10倍,可见本市场在此方面是非常不理性和不成熟的。用以对应的有效方式即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在将商品和业种严格区分的前提下,以高销售单价对应高租赁单价,以单一楼层来对应相应的销售返租成本和经营成本,而不进行全馆平均分配的原则,从而使后期经营的调整是局部的而不是全面的,以达到船小好调头的原则。 ○ 核心四说明本案是标准的商业地产项目,绝非单一商业项目和地产项目,有机的结合商业地产是本案成功胜出的基础。在商铺销售中相互依托相互存在,为有效控制本案的销售和招商工作,理应在一根指挥棒下运做。这样既可避免纯销售公司为获得佣金混乱销售拿钱走人的情况,也可避免纯商业公司胡乱招商拿钱走人的情况。 ○ 核心五说明侯马系晋南地区一个中等规模的县级市,区域经济特征不是十分明显。其商业目前的形态为中小型超市、批零市场和二线品牌专卖店、餐饮及娱乐休闲极不发达,作为销售终端成本主要构成的租金水准很低且短期内无上扬空间,市场消费力无法在这一单边市场表现,消费理念及消费习性亦因此而受到制约。总之,起码意义上侯马是一个非常初级的市场。本案座落在侯马火车站对面二条主要商业街的交口处,系该市的地标建筑,系典型的综合百货大楼的设计,业主的收购均价是该市目前住宅售价的约三倍,其售价和市场的租金均价比较后已显见泡沫。同时,唯其地标区位和地标建筑,该项目已成为该市的形象工程,政府从时间和目标上尤为关注,简单的换手交易已不可能,且从成本上亦无空间,除了选择一个合适的业态进入一定周期的经营外无其他 退出途径。目前侯马的商品结构、市场状况、零售业态、消费习性和消费指向均不支持这样一个30000平方米体量的商场是显而易见的。不对属地市场的现状进行全面的突破,从主导市场和引领消费的角度去架构未来的经营,那么存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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