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抵押贷款是指购房人已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二手房抵押贷款中的二手房是指业主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自用房,包括商品房、私房以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条件及买、卖双方需提交的相关
资料
(一)申请人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4)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二)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2.购房人(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收入证明;
(2)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3)配偶身份证;
(4)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
(5)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3.售房人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
(2)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4)若房屋已出租,需提供承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
(5)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