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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某小区产权证被冒办 房管局被疑办证不设卡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9-11 15:40
  淮北市相山区中城小区15户人家的16套房屋,被几名犯罪嫌疑人用假材料在淮北市房管局办到了真房产证,并抵押给了8名债主,骗得373万元。居民交涉半年无果后,其中一家人将淮北市房管局告上法庭(新安晚报今年4月3日、7月26日曾报道)。昨天,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户主 房子住了多年,却“跟了”别人

    据原告代理律师陈述,2003年5月中城小区竣工,原告孟海柳及其母亲高爱云分得回迁房,搬家入住。由于房屋总产权证一直没有办好,随后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今年1月,原告得知自己的房子已被登记在他人名下。

    孟海柳和母亲高爱云认为,自己的房屋手续材料真实、完整、齐全,而且已经入住十余年,结果却被别人办理了房产证。经过警方鉴定,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办证所用材料中的公章是假的。“房管局办证时存在问题,房产证应当被撤销。”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房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侵害了原告的利益,要求撤销冒办的房产证。

    房管局 办证程序合法,建议破案再审

    记者在法庭现场看到,作为被告的淮北市房管局并没有人员出庭,而是委托给律师代理。被告代理律师表示,淮北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合法。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第三人邵某某是犯罪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应该先让公安部门彻查诈骗案,建议法庭中止审理,等待公安机关破案再审。针对邵某某使用假公章一事,被告代理律师表示:1、房管局没有鉴别假证的能力;2、此案也存在房地产商“一房两卖”的可能,需要等待嫌犯归案后才能明确。

    据了解,淮北市房管局已收到公安部门的函,要求其暂停办理包括高爱云安置房在内的16套房屋的一切手续。相山区人民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该案还有待进一步审理。

    争议焦点

    房管局办证,到底有无过失?

    据记者了解,目前正在被警方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之一邵某某在办理房产证时,所使用“购房合同”上的公章,经警方鉴定为假公章,而淮北市房管局却顺利审查通过。庭审中,房管局审查是否存在过失,成了一大争议焦点。

    淮北市房管局代理律师称,购房合同上的印章经过公安机关专业鉴定才分辨出是假的,而房管局并没有这样的专业仪器,无力分辨,并表示“审查属于形式审查”,并非实质性审查。

    而原告认为,淮北市房管局在推卸责任。原告律师认为,即使没有辨别印章的能力,作为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可以看出“购房合同”中的诸多漏洞。此外,面对“合同”仅有印章而无签字和日期、合同购房价格出奇的低(每平方米1100多元)等常识性错误,工作人员也没有向房产公司核实,房管局审查不严,存在过失。

    事件背景

    今年1月19日,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东侧中城小区15户居民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人冒办了房产证。办证人将他们的房产证抵押给了8名借款人,在骗得巨款后失踪。

    3月28日下午,记者见到了8名借款人中的李某、郭某等4人。他们回忆说,通过中介公司认识了仝某某、王某、邵某某3人。这3人声称拥有16套房产,愿意以房产证作抵押,向他们借款,他们便放心地借给3人共计373万元。

    3月29日下午,记者从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经侦大队获悉,该大队已于3月12日立案,于3月14日对3名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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