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有宝宝的家庭来说,婴幼儿无人照顾一直是个难题,现在,终于有了好消息。11月11日,记者从合肥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11月1日起,《合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实施,该市将采取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居民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现状]10万家庭抢0.5万托位
合肥市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后,2017年出现了出生高峰,随后人口出生趋于稳定。2017年10月~2019年9月全市共出生0~3岁婴幼儿31.17万人,流入人口随迁0~3岁婴幼儿约5万人,有婴幼儿照护需求的约10万个家庭。
截至4月底,合肥市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有76家,服务婴幼儿3561人。其中公办9家、公办民营1家、民办47家、看护点19家,主要包括幼儿园、托管中心、看护点三种形式。总体来看,合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同时,托育机构目前均未办理托育登记备案,尚未纳入行业管理,安全隐患大。
目前,合肥托育市场存在入托难与机构布点不足不均并存、入托贵与托育机构运营困难并存、发展快与行业管理混乱并存等问题。据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调研机构测算,合肥市有托育需求的家庭约有10万家(全市婴幼儿托育需求中,1岁半~2岁39.04%;2岁~3岁57.53%),但托育服务机构拥有总托位不到0.5万,差距甚大,而且布点不均。
[办法]给0~3岁二孩适当营养补助
用人单位依法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等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免费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设置育婴室、哺乳室、母婴室等,延长哺乳时间,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给予0~3岁二孩适当的营养补助,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婴幼儿父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上门服务等形式,为其提供育儿指导和照护服务。
照护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使用
在城区新建居住区和农村新建居民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支持农村地区新建或利用闲置房产等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减租减税等多种方式,在居住、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商务楼宇等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各级政府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设施改造过程中,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创造安全、适宜的公共环境。
照护服务机构24小时有监控
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核准登记。托育服务机构需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提供餐饮服务。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2至3岁的幼儿,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备案。
托育服务机构应完善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
[目标]2025年满足照护服务需求
到2019年底,合肥市在人口密集的场所建立母婴设施,启动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各县(市)、区建成1~2个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示范点。
2020~2022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合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城区街道、农村乡镇覆盖率分别达80%、30%以上。居民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到2025年底,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