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的佛山某电器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上谎称有经销授权书等手续
新快报讯记者陈婕实习生林佳绚通讯员杨远家法任报道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犯罪分子伙同电器制造商组织生产假冒知名品牌豆浆机,并贴上“九阳”商标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从犯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期间,珠海市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某某贸易公司先后签订了购买九阳牌DJI3B-D08D型号豆浆机的合同,以每台380元的价格向珠海某某贸易公司购买514台豆浆机。
珠海某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宋某和业务员王某、赵某了解后,发现在珠海九阳牌DJI3B-D08D型号豆浆机最低价需400多元,而网络购物则比较便宜。几人上网几番搜索,最后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找到声称有经销授权书、销售九阳豆浆机的佛山某星电器有限公司。看到对方的经销授权书后,两家公司签下合同。
其实,佛山某星电器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卢某根本无权生产、销售真品九阳牌豆浆机,而他之前出售的经销授权书亦是自己伪造而来。那么多的豆浆机从何而来?原来,签订合同后,卢某通过中山某电器有限公司业务员蔡某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黄某,并与其商定,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山东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假冒九阳牌DJI3B-D08D豆浆机。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上旬,卢某将514台豆浆机销售给宋某的公司,每台233元,销售额119762元。宋某则付给卢某贷款及配件费用共计123055元。
香洲法院认为:卢某、黄某、蔡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判决卢某和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蔡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