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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乡村”建设要创新机制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9-19 02:10

  自3月6日启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以来,各个乡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一是创建的意识普遍较强,全县上下创建“美好乡村”的积极性都很高。二是创建的进展明显加快,出现了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喜人局面。三是创建的成效初步显现,省、市领导来我县参观“美好乡村”建设,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美好乡村”建设,实质上就是城乡一体化问题。推动城乡一体化,一方面要让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城镇化率,要减少农民,富裕农民。要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必须要创新机制。要着重研究四个问题,第一,要研究农民市民化问题。要认真研究通过整村推进、村庄改造,怎么让一部分农民变成市民。第二,要研究土地流转机制问题。关键是要深入研究农民对土地的入股和分红问题。第三,要研究市民参与新农村建设问题。这方面国家没有明确政策规定,我们可以进行大胆的探索。比如,农民的房子,由城里人出钱进行装潢,周末过来休闲、旅游,但是产权是属于农民的。这方面可以进行研究,拿出一个点来进行试点。第四,要研究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问题。
  创新机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加强宣传。一是农民理事会的成立要扩大化。二是农民筹资筹劳要踊跃化。三是宣传发动工作要深入化,宣传部门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发挥好党的喉舌作用。要创新创作宣传标语,达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原汁原味的效果。四是发动群众还要制度化,农民理事会村民公约要抓紧出台。
  推进机制也要创新。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进一步把支农资金整合到“美好乡村”建设上。进一步完善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精品村每人800元、示范村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今年至少拿出6000万元;县财政局要认真纳入预算,要专款专用,不能对资金进行抵扣、扣减;各个乡镇都要成立美好办;要把农民违章建房、村庄整治纳入美好办的工作范畴,由乡镇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各乡镇的美好办人员不得少于5人。进一步加大包保共建力度,县几大班子领导要驻村入户,要带着问题和任务下去,带着方案和措施回来,及时解决问题。要抽调干部驻村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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