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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05 15:30

  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经验,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思想。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时代课题,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思路、新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们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思想,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深刻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实践表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农业得到了加强、农村得到了发展、农民得到了实惠。这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发展道路,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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