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越是进展快的地方,土地用管矛盾越是突出。群众反映,宅基地管理审批程序复杂、环节多、时间长,审批层级高,效率低。特别是土地指标严格控制,使不少地方农民建房因缺少用地指标而无法审批,已经集中建设的农民新村以及农民自建房,自觉不自觉成了“违法占用耕地”。有的县反映,全县每年有100多起农民建新房属于这种情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政策,落实得很不理想。有个村反映,他们引进北京一家企业到村里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双方合作意向积极,但止步于土地指标无法获取。
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必须借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强劲东风。
1、用好用足增减挂政策。省下达的增减挂钩指标要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对于各地符合村庄规划但没有建设用地指标的,允许借贷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实行先建后补。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平台,允许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使用。
2、开展宅基地管理创新和退出机制试验。鼓励进城农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给新建房农户让出宅基地,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找到自愿退出住宅的农户可以接受的补偿办法。
3、探索建立新型土地使用制度。鼓励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化,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量化确股到农户,强化农民土地财产功能。由合作社与企业进行土地市场交易,招商引资到村级集体建设用地上来发展,兴办新时代的“乡镇企业”,这既能解决企业用地矛盾,又能切实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