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宣城市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推动各项兜底政策落实,保障好特困群体基本生活。各县市区加大对五保供养经费投入力度,逐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散居最低供养标准由人年1314元提高到3710元,集中最低供养标准由人年2477元提高到5534元,有效保障了11293名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3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260%。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启动为居家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工作,将特困人员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45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累计发放服务券共计300余万元。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奠定政府兜底保障工作基础。“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近8亿元,新增养老床位12000余张,以市社会福利中心为代表的一批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全市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7所,新增床位9500余张(含广德),床位平均建筑面积已超20平方米。敬老院规模、基础设施以及服务等全面改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达91.7%,位于全省前列。
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提供养老服务多样化选择。五年来,我市依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两轮驱动”的发展思路,通过运营补贴、民办公助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出台《宣城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26家社会组织及个人兴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850张;各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达1800余万,全部兑现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民办福利机构44所,床位3178张。
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程度。为解决城乡困境、留守、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我市从2013年起自我加压,共投入4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88个,新建、改扩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场所359个,深受社区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的欢迎。同时,2014年积极筹划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2015年9月14日我市首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正式建成投入使用,除服务困难老人外,第一批500位老人自愿签约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宁国市县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也全面完成。
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服务群体。我市出台《宣城市农村敬老院向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工作实施意见》,全市共有20所农村敬老院启动转型升级。同时,宣州区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新路子, 将沈村镇敬老院和孙埠镇第二敬老院整体租赁民企经营, 整体运作情况良好。(许邦友 记者 齐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