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我市围绕“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第一任务,强化减排措施。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0年削减14.2%、12.8%、6.9%、15.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为推动总量减排工作,保障了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市政府制定了《宣城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等条例,分年度制定总量减排计划,总计安排了359个减排项目,全面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
强化项目管理,紧盯重点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完善了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扩建4座,其中已投运4座,试运行或通水调试5座,其余在建。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污水管网,规范已投运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实现提浓提量。已核实削减化学需氧量6426吨、氨氮671吨。切实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工程,督促全市的火电、水泥熟料企业全面实施脱硝或除尘改造。7家重点企业的15个脱硝或除尘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十二五”以来,全市火电机组的脱硫脱硝和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脱硝改造工程,共计削减二氧化硫1271吨、氮氧化物7462吨。
强化城乡统筹,整治农村地区污染。五年来,全市共实施了112个规模化畜禽企业的污染防治项目,关闭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企业21家,其中46个项目通过了国家减排核查组核查核算,削减化学需氧量2347吨、氨氮296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7.08%、15.95%。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分散型污水治理,建成134座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削减化学需氧量822吨、氨氮114吨。
强化移动污染源管理,落实机动车污染减排。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共计1785台,提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全市总计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22万份,标志核发率达93%。
强化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十二五”以来,否决“两高一资”项目79个,涉及项目总投资43.69亿元;严格核定新增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1230个。
以总量减排为重要抓手,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依法责令关停。五年来,共计督查减排企业1560家次,处罚减排企业120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