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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习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发表时间:07-16 10:42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段话出自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决策部署,两者相辅相成、齐头并进,共同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保障。

围绕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断,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新时代以来,我们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相互促进,努力使改革成效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为例,从立法授权自贸试验区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到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再到修订国务院组织法、公司法等,我们把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已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条款。自2013年至今,我们完成或正在进行国家层面的立法修法150余项,仅党的二十大以来就有26项,今年还计划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稳定法等,修订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主动适应、参与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

在司法和执法领域,我们制定施行《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譬如,作为重大改革举措,公益诉讼检察已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道被纳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共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行政执法领域,我们持续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推动执法重心下沉,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三项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续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激发市场活力。

法者,治之端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进深水区”除体制机制的积弊、“啃硬骨头”破利益藩篱的固化,就必须同步推进改革与法治,让全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有生机勃勃的动力活力,又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以良法保善治,实现更加可期的“中国之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本期解读:姜葳 央广网评论员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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