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工作进行系统性、专门性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具体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长三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找准抓住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着力点,做好“结合”文章。
第一,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率。一是按生物多样性理念对城市自然资产进行评估,摸清现有绿色设施的本底状况,为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区域差异化生态保护政策打下基础。二是根据长三角地区人口和产业发展规划需求,探索构建低碳排放的产业用地体系,推进土地利用在数量结构和空间布局上的低碳优化,提高生产生活碳效率。长三角宜采用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欠佳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类产业项目,有效融合、一体进行。三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加强长三角污染物协同控制。通过健全以碳排放权交易为主的经济管理体系,测算碳排放总量上限,将温室气体纳入固定污染源行政管理体系,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中,将区域碳排放总量指标分解落实到空间单元。
第二,重点推进长三角绿色核心技术突破,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基于长三角地区能源结构偏重煤炭、工业结构高碳化等特征,不断优化技术体系结构。从消费侧看,长三角地区要协同加强传统制造业的节能提效低碳技术、工艺流程再造和集成优化类技术开展核心攻关研发,通过原料替代、资源循环利用、生物化工、工艺再造等技术措施,促进工业领域和消费端的深度减排。从供给侧看,能源系统减排仍然是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点。长三角地区宜大力推进海上风电、绿氢能、高效低成本光伏、储能等技术研发,积极构建长三角零碳电力系统和储能电站等配套设施,并通过促进零碳能源技术商业化,培育长三角绿色发展的新经济动能。
第三,重点推进长三角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提升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价值的转化效率。长三角地区数字基础设施良好,数字化应用场景非常丰富。早在2019年便发起了长三角绿色供应链联盟,共同打造区域绿色供应链技术体系、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数字化赋能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制度建设,将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数字赋能长三角绿色转型,可以尽快建立区域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平台,通过加强自然资源监测和核算体系建设,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及时跟踪掌握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摸清家底,形成生产产品目录清单。与此同时,由于碳排放核算等温室气体管理标准数量较少,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碳汇等领域仍有大量标准缺位,数字化产业赋能可以探索长三角区域低碳产品认证体系、碳核算系统与生态产品信息平台的共享共建。
第四,统筹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协同创新,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长三角在加速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平台,探索构建区域性气候投融资机制方面既有先发优势,又有很大发展空间。探索建立“绿色银行”交易平台和碳汇收储交易机制,通过碳汇生产、碳汇收储交易、碳汇购买等平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三角具有良好的绿色金融数据基础设施。在完善区域性绿色金融体制机制过程中,可以积极发挥科技赋能作用,搭建长三角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绿色金融产品信息披露进行优化管理。同时,长三角地区高碳企业密集,企业和金融机构需要不断加强绿色转型能力建设。长三角要进一步明确区域转型活动目录、披露要求、产品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核心要素,以激励长三角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双碳”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