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少数” 引领“最大多数”
——我市“六五”普法亮点工作巡礼
“六五”普法期间,我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领导干部导和公务员的“真学真懂、真考真评、真抓真管”,引领“最大多数”的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取得良好成效。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15年,我市群众安全感、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群众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知晓率超过95%。
防止“走过场” 在真考真评上下功夫
2月17日下午,我市2.4万余名公务员走进546个考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为了准备年初大考,宣州区黄渡乡在年前为乡政府所有工作人员作了培训。黄渡乡司法所所长杨华说:“乡里对这次考试很重视,开展培训就是以迎考为契机,全面提升全乡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从2015年开始,我市大刀阔斧地推进了“阳历年开年学法、农历年开年考法”的“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全市在编在岗的2.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部参加法律知识“闭卷统考”,活动的组织情况还将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内容,测试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作为组织、人事等部门提拔、交流、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此前,我市已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2013年,我市在人大常委会任职人员任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一律不任用。市工商质监局、城乡规划局等市直单位还将参考人员的范围扩大至科级干部。2014年,市委又将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和廉政考试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加大了任前考试的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宣城建设,体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去年我市探索实施司法执法单位学法用法普法执法工作评议机制,将市水务局等五部门确定为首轮评议对象,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组织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及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被评议部门进行最严格的考评。
随后,又发布年度“谁执法 谁普法 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计划,向社会晒出42家市直单位的125项普法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内容。通过“党委政府严考、社会公众实评”,倒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
避免形式主义 在真学真用上见效果
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程学平律师,去年参与陪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接访,参与市政府对重点项目合同审查、可行性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地方立法起草论证,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就有20余次。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周培军介绍:“这些年,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到法律顾问工作中。这既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法治意识的增强,也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2000年市政府成立之初,我市即建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4年底,市委决定成立市委法律顾问组。在市委、市政府率先聘请法律顾问的带动下,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
普遍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只是我市领导干部普法活学实用工作机制的一部分。“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在身边”电视普法栏目为阵地,组织全市32家行政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现身说法;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先后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十大典型案件评析”等专项法治巡讲活动451场,庭审网络直播“宋祖德名誉侵权”、“磊若软件公司(美国)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影响较大的案件935场。通过领导“带头领学、专题研学、交流促学”,有效带动干部实学活用。
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领导干部领学研学的学法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备忘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等各项制度,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六五”期间,全市组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法制讲座1399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给全市领导干部做法治辅导报告,并设立“法制讲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上法治课;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设立“每月一讲”交流会,领导干部共同交流学法用法心得;市委办、市人大、市法制办、市民政局等多家单位的领导干部带头撰写法治理论文章。
结合工作实际 在真抓真管上加力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翠凤来我市开展“六五”普法决议执法检查时评价道:“宣城市始终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思想上,积极作为、注重保障;在实践中,务实较真、力求实效;在内容上,普治结合、责任明确;在举措上,积极创新、延伸触角;在形式上,氛围浓厚、形式多样,普法工作有特色、有成效,令人印象深刻。”
“普法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普法工作中,我市坚持把普法‘软任务’转变为‘硬指标’。”市司法局翟永俊介绍。我市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级层面率先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四个纳入”,即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市直机关效能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普法工作考核体系不断规范。2015年,由相关市领导带队,对6个县市区和18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集中检查和督导。
强化督查指导。市委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法治建设情况做到“一年一计划、一年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市依法治市办则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对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先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一对一”的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则由市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巧用激励促学。坚持优先使用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的干部予以查处。2015年,对1名法治意识淡薄且经教育拒不改正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对3名有举报反映执法不公的领导干部暂缓使用,并首次实行信访责任问责,党纪政纪处分7人。
通过督促激励相结合,全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带动了全社会信仰法治、践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