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2017年1月10日在宣城召开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宣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宣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宣城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