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四届人代会、政协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8日至13日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强化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现就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务必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对换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健康有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宣城市纪委机关0563—12388
宣城市委组织部0563—12380
来信请寄:宣城市纪委信访室
宣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宣城市纪委机关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