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颜银河
一、过去六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113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项,围绕15部法律法规开展19次执法检查,发出审议意见书87份,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54项,组织专题询问、调研和视察活动52次,开展工作评议5次、述职评议2次,完成市委部署民主法治领域8项改革任务,全市人大工作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焕发出蓬勃生机与活力。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彰显新境界
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定位和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位,始终把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始终强化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
始终接受人民监督。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二)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在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聚焦规划纲要实施。高度关注“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每年年中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深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调研,支持和促进政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努力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聚焦发展现代产业。始终把推进科学发展放在首位,支持政府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
聚焦中心城市建设。审查通过了《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敬亭山文化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及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夏渡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0)》。
聚焦财政审查监督。2014年起,实现“四大预算”全口径预算审查,切实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三)牢牢把握厉行法治精髓,在加快法治宣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开启立法工作。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设立法制委员会,常委会及时组建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立法工作机制,配备立法工作力量。
强化普法宣传。2011年和2016年,分别审议市政府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开展“六五”、“七五”普法决议,并对“六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推动决议落到实处。
推进依法行政。自2014年起,每年选择3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推进公正司法。六年来,在听取汇报、查阅卷宗、走访案件当事人基础上,分别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缓刑适用、民间借贷类案件审理、非诉案件执行、诉讼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申工作、刑事强制措施适用、诉讼监督、职务犯罪案办理、司法规范化建设、公诉案件办理等工作报告,督促“两院”办理审议意见。
(四)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在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上落实新举措
持续关注食品安全。
持续关注生态环境。
持续关注民生热点。
(五)牢牢把握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迈出新步伐
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完善代表服务保障。
深化议案建议办理。
(六)牢牢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新要求,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展示新风貌
强化理论武装。
完善制度体系。
深化人大宣传。
加强机关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
持续改进作风。
二、六年工作主要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服务大局,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永恒主题。
(三)坚持民生优先,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
(四)坚持依法治市,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首要任务。
(五)坚持务实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六)坚持强化自身,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托。
三、今后工作建议
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宣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235”工作总体布局,讲看齐、见行动,敢担当、善作为,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生态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美好宣城而不懈奋斗!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过程中起草、审议、修改、表决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开展立法调查研究,完善立法项目论证制度,建立健全立法评估长效机制,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抓紧研究编制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围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精心选择议题,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完善监督议题选择机制和监督信息公开机制,推进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常态化。根据实际需要,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围绕代表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持续监督,一抓到底,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程序
正确处理市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综合运用审议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决议决定的落实。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强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
(四)进一步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深入贯彻代表法,强化对代表尤其是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抓好新一届代表小组建设,健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激励和保障机制,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向原选区述职,接受评议。建立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机制,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加强跟踪督办和综合分析,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健全常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水平。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和议事程序,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乡镇人大建设年”主题活动成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