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军,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烈士,生前为宁国市公安局狮桥森林派出所副所长。2009年8月17日,因勇救落水群众而光荣牺牲。9月,安徽省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共青团安徽省委追授为“安徽省优秀青年”。2011年,英雄群体荣获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
1997年7月毕业于安徽合肥林业学校森林公安专业,并于同年10月被组织分配到宁国市公安局东岸森林派出所工作,1999年6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3月调至宁国市公安局霞西森林派出所,2007年3月被授予一级警司,2009年3月担任宁国市公安局狮桥森林派出所副所长。
曹军同志一直生活、工作和战斗在基层一线。凭着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执着和热爱,他整天忙于下队办案、企业走访,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双休日也很少休息,在霞西森林派出所工作期间,有四个除夕是在所里度过的,但他从不喊累叫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默默守护着宁国林区的西南大门。他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多次得到安徽省森林公安局和宁国市公安局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