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28日,宣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宣城市推进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机制和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作,并在规划对接、法制协同、创新体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共建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该市近期重点推进宁宣杭高速高淳段、扬绩高速溧阳段加快建设,健全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之间的交通快速通达体系,基本解决“断头路”问题;在生态环境共治共保方面,支持推动皖苏边界地区涉水项目建设,努力建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绿色美丽都市圈,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品牌。
去年以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作为长三角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都市圈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今年5月30日,首次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协商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正式建立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协商合作机制,并建议会后由各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市实际,分别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