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之美推动发展之变
——我市全面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综述
■洪旭星
2021年以来,我市全面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为重点,紧紧抓住我市成为全国6个、安徽省唯一的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机遇,勇于先行先试,坚持改革创新,持续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积极探索多元化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努力把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日前,北京林业大学发布了2021年度中国“绿都”评价研究成果。我市继2020年上榜之后,继续位居中国“绿都”综合评价十强。
着力推进生态资产赋能增值
健全国土绿化动员机制,我市率先启动林业“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活动,实施群众植绿工程,探索义务植树“新途径”。组织开展“春季春节回家,我为汽车栽棵树”活动,动员“有车一族”栽种树木3474株,规划到2025年,全市60万燃油车主为每辆汽车栽至少1棵树,强化群众植绿意识。
实施机关带头工程,打造认建认养“根据地”。鼓励市直单位建立义务植树认建认养基地,开展认建认养活动,40家市直单位认建认养绿地300亩。实施企业先行工程,试点发展林业“碳中和”。引导11家企业开展“碳中和”林建设试点,募集资金466.64万元,建设碳汇林547亩。
搭建平台促进流转。推动资源权益交易,颁发全国第一本《生态资源受益权证》,旌德县旌阳镇柳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杨冬明第一次领到了以生态资源入股的合法证明,实现林权证、经营权证、受益权证“三证保障”,有效唤醒了林农手中沉睡的生态资源资产。
赋权扩能改进融资。聚焦林业融资“短贷长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林权收储担保中心,成立国有性质林权收储担保中心7个,资本金4900万元,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7亿元,贷款余额17.5亿元,当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94笔3.38亿元。
开展生态产品融资,市农行、市建行分别与泾县国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泾县兆林木材加工厂签署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合同,发放全省首批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贷款总额78万元。发行全省首个林业非标专项债,债券融资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3.40%,发行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3.47%。
纵深推进生态产品保护补偿
探索跨行政区生态保护补偿。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区域间生态补偿促进生态功能区发展权和环境权相平衡,在探索“一地六县”生态补偿过程中,广德市邱村镇庙西村与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达成协议,天目湖镇支付邱村镇庙西村生态补偿资金30万元,形成了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补偿的良好局面。
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成功完成全省首单林业碳汇交易,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14.57万元购买了庙首林场3036吨碳汇量用于中和其办公楼等公共机构“十三五”期间产生的碳排放。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动守护“绿水青山”。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高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建立生态损坏异地修复机制,在生态脆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公园等地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检察公益林基地,赔偿义务人在检察公益林基地种植等价林木补偿受损生态。
8个国有林场与沪苏浙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结对共建”,组织4家企业参加中国花博会、14家企业参加合肥苗交会、24家企业参加义务森博会。持续扶持三大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累计经营木本油料林67.3万亩、竹林266万亩、中药材品种22个17万亩,年产值亿元以上林业企业30余家。
培育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4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家。组建全省首家国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整合森林资源11万亩、评估值超10亿元,实施林业产业项目2个、投资额9.79亿元。成立全省首家山核桃专业托管服务公司——宁国市众赢农业托管服务公司,托管经营100户800余个地块的3000余亩山场。
打造示范基地。加强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打响“中国绿都·康养宣城”品牌,广德海棠小镇等4处森林康养基地被评定为第一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利用青山绿水、古道故居、古树名木等资源,积极培育森林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辐射带动乡村住宿餐饮、林下种养殖、零售等产业的发展,建成“中国森林氧吧”6处、森林人家136个、林家乐1470个。推进“双招双引”,招引沪苏浙生态旅游产业项目12个,投资额超43亿元。完善徽杭古道、吴越古道等16条古道周边配套服务设施,以路为景、串景成线,打造“皖南川藏线”等10条森林旅游精品线路。
全面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
做大林业产业。完善G60科创走廊城市+南京“绿色共保”机制,深化与上海林业总站合作,促进林业产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