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这段话出自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成果,对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引领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等,另一方面,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只有对知识产权给予充分保护,才能进一步激励创新,提升国家创新发展水平与产业竞争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积极参与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等国际条约的制定和生效;不断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实施版权严格保护,充分发挥版权激励创新的作用。2021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8.4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92%,占GDP比重达到7.41%。在保护专利发明方面,去年全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79.8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4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的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1位,连续10年稳步提升,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
近年来,我国还大力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22年1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300余件1.5万余人。同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据最新统计,去年我国新建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5.8万件,办理维权援助申请7.1万件。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得到尊重和保障,让知识产权更好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要不断研究制定新领域、新业态版权保护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从而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期特约专家:陈绍玲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