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要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严守生态红线,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这段话出自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长江经济带沿江11个省份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幅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生态画卷渐次展开。
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需要接续奋斗、久久为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是推进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手段,我们坚持以河湖水系为统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推动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我国明确了长江重点生态区是“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国家大力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统筹推进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实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组织开展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和采砂船舶专项治理;在长江流域布局实施了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它们连同其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道,以“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被评价为全世界最有希望、最具雄心、最鼓舞人心的大尺度生态修复范例之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以来,长江经济带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超过1.69万公里,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长江流域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1%,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达46.5%,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继续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更高站位抓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深入推进生态修复,持续深化环境污染治理,推动实现长江流域天蓝地绿、水净山青,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
本期特约专家:贾国栋 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