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我们愿同国际社会加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共同为促进全球互联互通做增量,让更多国家、更多民众共享发展成果。
这段话出自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
共建“一带一路”是我国为世界发展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中国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携手各方积极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硬联通”成效显著,规则标准“软联通”稳步推进,交流交往“心联通”持续深化,为共建国家和地区带来诸多发展机遇与实实在在成果。2013年至2022年,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累计分别超过1.2万亿美元、8000亿美元,占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比重超过一半;匈塞铁路、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瓜达尔港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等不断发力。如今,我国已与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与35个共建国家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这些举措极大促进了我国与相关国家的投资贸易发展。
十年来,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1.3亿美元,创造42.1万个就业岗位,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及民生改善,一批“小而美”的民生工程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及民众。预计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有望帮助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将使全球收入增加0.7%至2.9%。
今年十月,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办,目前已经有90多个国家的代表确认与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更好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始终将互联互通合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各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战略对接,不断拉紧与共建国家合作互利共赢纽带,合力做大共同发展公约数,共同努力将“一带一路”建设成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本期特约专家:公丕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