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这段话出自2021年10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依然面临多重挑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坚定不移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才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市场监管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例,过去一年,我国先后制定、修改出台约20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司法解释2部,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约30部,为促进企业创新创造,维护开放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各地各部门还通过创新服务机制,努力为中外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条件。譬如,在浙江台州,税务部门针对企业跨省迁移事项,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间,实现相关手续当场办结;作为在华德企投资最密集地区,江苏太仓专门设立对德合作司法服务工作站,推出德企专窗、外国人工作及居留许可“一窗式”受理等特色服务。此外,我们还通过举办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大会等经贸活动,为中外工商界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努力帮助中外企业发掘更多投资合作机遇。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吸引外资规模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新设外资企业同比增长20.7%,彰显出中国市场的强大吸引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健康、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作为前提。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务实的举措,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从企业关切和需求出发,确保企业能够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中持续发展;通过加强经贸往来、深化产业合作、拓展创新合作领域等方式,与各国各方共享中国大市场、共享中国机遇,书写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篇章。
本期解读:关灵子 央广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