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宣城市排污权交易“第一单”正式签约,安徽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成交方式购买宣城市锦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富余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期限5年,成交总金额20760元。这是安徽省全域推进排污权交易后的“第一单”。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排污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对其拥有的排污权进行出(转)让、受让、租赁、抵押等交易流转的行为。
当天,宣城市委编办宣读了《关于设立宣城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中心的批复》,该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中心揭牌,标志着该市正式成立了市级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为开展全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收储、出让及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此次排污权交易成功,标志着排污权有偿使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为全省排污权交易从区域向全域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先导作用。
我省从2019年开始,选择新安江流域(黄山境内)开展水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今年1月1日起,《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这意味着全省域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类污染物排污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