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日前,市司法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按照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市局初评、省司法厅综合评估、结果公示等步骤进行,对鉴定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鉴定程序、标准和技术规范,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参加能力验证、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整个评估工作从6月份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根据评估情况,对鉴定机构分别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并通报或共享给司法机关;同时,对评估为C级及以下的鉴定机构,将采取专项约谈、暂停增项申请、加密监督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