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春的淅沥小雨飘在宁城上空,4月30日凌晨5点左右,在宁国市法院“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中,案件承办人在“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被执行人吴某家中将其抓个现行,并拘传至法院。
2016年,吴某雇请陈某为其做木工,经双方结算确认,吴某拖欠陈某劳务工资8000元并出具欠条,后陈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吴某,被执行人吴某称自己在外讨生活、在北京、在东北……变着花样儿地逃避执行。为找到被执行人吴某下落,案件承办人多次蹲点摸查,最终确认被执行人吴某在宁国家中,故在行动当天将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吴某拘传至法院。
“法官,我有高血压,我早上的药还没有吃。”被执行人吴某在羁押室里呼喊,情绪异常激动。鉴于被执行人吴某之前不诚实的言行,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吴某所说的话持怀疑态度。但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几经权衡,案件承办人还是让法警陪同被执行人吴某回家服药再带回法院,给予被执行人吴某最大的人文关怀。正是这不经意的举动,让被执行人吴某缓解了对执行的抵触,慢慢地放下心中的戒备与不满,但暂时确有困难无法立即兑付,遂向案件申请人提出了和解请求。申请人常年在杭州生活,双方无法面对面交谈,案件承办人几次致电申请人,就分期履行的金额和方式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起“人难找、物难查”的执行案件就此破冰。(宁国市法院 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