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7月18日,宣州区法院公布2024年第六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提醒: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