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道德积分制是五星乡2023年深化改革自主创新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以文明行为积分,以积分兑换奖励,以奖励促进文明行为的推行,帮助辖区居民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号召辖区居民自觉参与和美乡村建设。
明确村为主的工作机制。为发挥村民主动性、自觉性,五星乡道德积分制以村为主。各村根据村情、群众意愿等,可首先在部分村民组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执行情况,进行完善,并逐步推广。
明确道德积分积分标准。认真向浙江等地学习,向市内、区内已经实行过道德积分制的乡镇学习,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指导各村制定道德积分制评分标准,以符合村情、符合群众意愿、好执行为标准,各村道德积分标准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积分以户为单位,月积分,季兑换。
明确道德积分评议人员。依托村民两小组长和“党建+”多网合一建设,组成以“两小组长+网格员+村民代表+保洁员”的评议小组,每月对每户门前三包、庭院美化、参加志愿活动、善行义举等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每月积分季度汇总后报村道德评议会、村道德积分工作领导组进行评议,评议后在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积分,发放积分卡。
明确道德积分超市运行机制。各村设立道德积分超市,设立领导组和管理人员。道德积分超市每周三营业,实行抽奖兑换,每24积分可兑换1张奖券,多余积分可累计兑换,但年底清零。一张奖券可抽奖1次,设三等奖:一等奖10名价值100元的生活物资,二等奖20名价值50元的生活物资,三等奖价值100名价值5元的生活物资,另设部分鼓励券。生活物资可在积分超市选取,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登记。
五星乡道德积分实施以来,已设立积分超市5个,实现全覆盖,参与积分兑换约500人次,兑换物资金额3500余元,已成为培育乡风文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有效载体。以“小积分”汇聚“大动能”,用“小超市”撬动“大文明”,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激活乡村治理“大能量”。下一步,五星乡将继续推进道德积分制,不断完善积分标准,试行“道德积分+党建+”。